一、
SVHC(191項)--SVHC(192項);增加物質名稱:1,7,7-三甲基-3-(苯亞甲基)雙環[2,2,1]庚-2-酮(3-亞芐基樟腦);
2018年12月18日,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了決議(EU) 2018/2013 ,確認1,7,7-三甲基-3-(苯亞甲基)雙環[2,2,1]庚-2-酮(又稱3-亞芐基樟腦)(EC號239-139-9,CAS號15087-24-8)為SVHC物質,由于其內分泌干擾屬性符合REACH法規第57(f)條款,預計近期將被更新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中
二、
REACH法規限制篇,新增了對DIBP的管控,擴大了四種鄰苯物質管控范圍;
2018年12月18日,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了決議(EU) 2018/2013 ,確認1,7,7-三甲基-3-(苯亞甲基)雙環[2,2,1]庚-2-酮(又稱3-亞芐基樟腦)(EC號239-139-9,CAS號15087-24-8)為SVHC物質,由于其內分泌干擾屬性符合REACH法規第57(f)條款,預計近期將被更新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中。